《煤化工副产氯化钠》等两项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 作者:mtjgly | 发布时间: 2019-04-22 | 520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420日,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煤化工副产氯化钠》、《煤化工副产硫酸钠》两项团体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该《标准》由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鼎威化工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编制。参加会议的有审查委员会专家、主参编单位技术负责人、行业代表等。会议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张绍强主持。


    会上,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若征高工代表编制单位向审查委员会汇报了两项标准的编制过程、条文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情况汇报,并审阅了提供的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标准编制组所提交的技术资料齐全、规范,达到团体标准立项的预定目标和要求;两项标准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协调;两项标准符合环境友好的原则,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可促进煤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编写格式基本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标准编制组完成了标准的编制任务,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专家投票表决,13位审查专家全票通过审查,并建议根据此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发布。


    审查委员会13位专家分别是:中国石化集团北京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刘正,原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正司级巡视员、教授级高工李新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危化品管理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何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副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张义亭,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刘承新,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教授、研究员高迎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黄相国,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张鸣林,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总院研究员、教授级高工陈亚飞,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白颐,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环保主管、高级工程师刘长勇,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曲凤臣,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教授级高工叶丽君。(杨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