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散煤削减量将超2亿吨
来源: | 作者:mtjgly | 发布时间: 2020-10-22 | 30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和煤炭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也提出,要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在环保和行业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下,散煤燃烧带来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通过划定重点区域和试点城市,针对不同领域和用途对散烧煤精准施策……多方面的举措让我国散煤治理成绩斐然。在日前召开的第五届中国散煤综合治理大会上发布的《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明确,“十三五”期间是散煤治理破题并取得重大突破的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散煤治理政策,各部门多措并举,不仅设立了重点区域精准施策,还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使得“十三五”期间散煤治理成效显著。

  2019年散煤治理持续深入

  “自2018年散煤治理战场扩围后,2019年散煤治理持续深入。”《报告》开篇即对过往一载散煤治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在第五届中国散煤综合治理大会上介绍到,2019年散煤治理持续深入,削减散煤约4900万吨,其中,民用散煤治理对年度散煤削减总量的贡献达50%,比2018年上升22个百分点。

  对此,《报告》明确,2019年,民用散煤治理依托北方清洁取暖工作稳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扩大至重点区域的43个城市,基本覆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城市和汾渭平原的11个城市,技术路线的选择更加理性,洁净煤采暖开始发挥兜底作用;工业散煤治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为重点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由于重点区域政策力度较大,且随着工作的深入,治理潜力开始从重点区域转向非重点区域。

  而纵观“十三五”时期,《报告》指出,预计“十三五”期间散煤削减量将超过2亿吨。其中,在工业散煤治理方面,2016年至2019年工业散煤治理对全国散煤削减总量的贡献超过60%。在过去的四年中,工业小锅炉淘汰政策逐步加严并扩围,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建材等行业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以及错峰生产等新举措的高效执行,使得重点区域工业散煤治理空间有效压缩。民用散煤治理主要依托北方清洁取暖的推进。截至今年4月,三批43个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合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9.77亿平方米、改造户数2677万户。

  在散煤治理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也使得我国北方地区秋冬季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据《行动方案》提供的数据,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染天数下降52%。

  另外,据《报告》内容,包括天津、石家庄、太原在内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一批试点城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从2016年的10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9年的69.7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36.4%;西安、临汾、淄博等第二批试点城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从2017年的80.6微克/立方米降至2019年的71.4微克/立方米,降幅11.4%;三门峡、渭南等第三批试点城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从2018年的85微克/立方米降至2019年的73.25微克/立方米,降幅13.8%。

  散煤治理已步入深水区

  然而在收获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目前散煤治理工作问题仍存。

  《报告》指出,随着工业散煤治理和北方清洁取暖的横向扩围和纵向深入,散煤治理已步入“深水区”。在重点区域工业散煤治理空间进一步收窄、清洁取暖成本与居民经济承受力之间的不平衡尚未解决,补贴政策面临退坡、受疫情影响财政压力加剧的情况下,散煤治理可持续性成最大隐忧,一方面,散煤治理的已有成效如何得到保障和巩固,有效防范散煤返烧;另一方面,散煤治理如何继续深入,在经济性、节能减排效果、用户友好等方面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对此,江亿建议,我国未来首先应严控散煤市场,从源头控制,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其次大力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电、天然气替代煤炭等)和优质煤替代(煤炭的高效利用),实现清洁利用。

  对于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的具体举措,《行动方案》也明确,要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允许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取暖。因疫情防控导致改造工程滞后的地区,应抓紧谋划,科学统筹施工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力争完成既定任务目标。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要加强农业大棚、烤烟叶、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重在巩固和扩大散煤治理成果

  展望“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煤控研究项目分析师李雪玉建议,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散煤治理的可持续性,是“十四五”散煤治理亟待解决的难题。

  对此,《报告》明确,“十四五”散煤削减量建议为1.5亿吨,并力争2亿吨。“十四五”散煤治理应迎难而上,深挖工业散煤减排潜力,可持续推动北方清洁取暖,继续贯彻环保督查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平台,重在巩固和扩大散煤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其中,工业散煤治理方面应加大非重点区域的工业小锅炉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对重点行业动态调整落后产能门槛,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北方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十三五”期间试点改造任务,对已有改造项目“扶偏修正”“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同时扩大清洁取暖试点,建立长效机制。力争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5%,2025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基本实现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5%,其他地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45%。

  另外,为确保北方清洁取暖长效、可持续运行,首先应加强顶层设计,从中央层面转变工作重点,由试点工程建设转入试点长效机制。地方层面加强基础调研,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方案,热源与用户双侧同推,实行全过程优化,确保减排效果可实现、经济可承受、热源可保障、运行可持续、补贴合理化且退坡速度可接受。

  与此同时,为保障“十四五”时期散煤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报告》也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建立散煤消费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锅炉和窑炉的台账制度和在线监测系统,做到可核查和可追溯,建立北方清洁取暖综合性监管平台,实现清洁取暖全流程服务;修正北方清洁取暖已改造地区不合理的清洁取暖设计,避免非主观意愿的散煤复烧,在重点区域“查缺补漏”,充分巩固“十三五”时期清洁取暖成效,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制定清洁取暖补贴评估机制,并根据结果适时调整补贴政策;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计划,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力度,并加快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