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属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山露天煤矿、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黄玉川煤矿、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生产能力核增获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复函(“《复函》”)。根据《复函》,上述三处煤矿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以及保供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条件,同意核增生产能力,具体如下:
1、神山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60万吨/年核增至120万吨/年;
2、黄玉川煤矿生产能力由1000万吨/年核增至1300万吨/年;
3、青龙寺煤矿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核增至400万吨/年。本公司将按照《复函》的要求,按期完成产能置换、环评等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释放煤炭优质产能,进一步提升稳产保供能力。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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