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质资料汇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9337eb | 发布时间: 2016-05-25 | 2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文件
中煤加协字[2009]41号


关于开展“煤质资料汇编”工作的通知

全国各煤炭企业单位:

    “煤质资料汇编”工作是将煤炭企业生产矿井的资源状况、生产、洗选加工、销售情况、煤质指标分析检测数据和矿区煤质变化规律等按要求定期进行整理、统计和汇总。

    自1980年以来,全国煤矿每年均要进行“煤质资料汇编”工作,且一直延续至今。该项工作对国家了解和掌握我国煤炭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对有关管理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对煤炭生产企业掌握自身资源和生产情况,对全国不同煤炭用户了解煤炭生产、质量情况及信息交流等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煤质资料汇编”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煤炭资源储量、煤层煤样和商品煤样的煤质检测结果、生产煤样的筛分试验和浮沉试验结果,以文字描述和数据表格为表现形式。

一、“煤质资料汇编”技术要求

    “煤质资料汇编”包括文字说明和数据表格两大部分。

1、文字说明部分

    文字说明部分为前言。内容包括企业位置与交通、地质概况(包括构造、煤系和煤层)、企业生产建设情况(包括矿区储量、产量、矿井设计及核定能力)、销售情况、煤质情况及变化规律等五个部分。

2、数据表格部分

    数据表格部分包括5个表格,分别为:①分矿井、分煤层、分煤炭类别储量综合表;②煤层煤样检测结果综合表;③商品煤数量质量综合表;④筛分试验结果综合表;⑤浮沉试验结果综合表。表格样式参见煤炭行业标准《MT/T 1072-2008”煤质资料汇编”技术导则》。

二、“煤质资料汇编”工作要求

1、对“煤质资料汇编”工作的采制样和分析化验有如下要求:

(1)煤层煤样:每季度或至少每半年采一次煤层煤样,做全面的检测,全年至少2次。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掌握检测周期,煤质变化大的,应缩短检测周期。

(2)商品煤样:每季度或至少每半年采一次有代表性的商品煤样,做全面的检测,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掌握检测周期,煤质变化大的,应缩短检测周期,每年不少于4次。

(3)生产煤样:每两年进行一次筛分试验和浮沉试验。

2、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请各单位准备好2006-2009年的资料,指派专门人员负责,配备相应的化验设备和计算机等辅助设备。

3、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份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会将召开专项会议,发放最新汇编软件并进行软件使用辅导。

三、联系人及电话

    孙翠芝 010-64463157 涂 华 010-84263443

附件:“煤质资料汇编”工作相关要求及表格




(此附件请在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ccpua.org)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