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作者:mtjgly | 发布时间: 2021-09-15 | 15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征求《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建设,我部组织编制《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李辉

  电话:(010)65645129

  传真:(010)65645140

  邮箱:li.h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位置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位置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保物联网 接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7.《环保物联网 接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保物联网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9.《环保物联网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0.环保物联网 放射源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11.《环保物联网 放射源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undefinedundefined

扫码关注
中国煤炭清洁利用

更多实时新闻讲座值得关注

扫码关注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
更多优秀论文值得关注









undefined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资料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