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智能化煤矿信息基础设施
应建设高速可靠的通信网络,满足数据、文件、视频等实时传输要求,其中矿井主干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Mbit/s,大型矿井主干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0Mbit/s,主干网络优先采用有线网络或5G网络,分别布设井下与地面环网,网络设备支持Ethemet/IP、PROFINET、MODBUS—RTPS、EPA等工业以太网协议;矿井服务器应能够满足井上下协同作业要求,重要的数据与应用类服务器应采用冗余配置;应建设大数据中心与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具备数据分类、分析、挖掘、融合处理等功能,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的互联互通与融合共享,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等问题。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的数据体系,包括信息代码标准、硬件接口标准、软件接口标准、数据通信标准等。
按表3—2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本部分设加分两项:(1)5G网络通信井下全覆盖,实现融合通信;(2)采用SDN架构,实现网络可编程、智能化。(3)支持4G、5G、Wifi、Iot等融合组网。计算方法:每实现一项应用或功能得分加10分。

(三)掘进系统
巷道掘进应采用掘进、支护、运输“三位一体”高效快速掘进技术体系,实现全机械自动化作业,具备快速掘进能力;煤层条件适宜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用掘、支、锚、运、破碎一体化成套技术与装备,通过掘进工作面远程集控平台,实现基于感知信息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远程集中控制。
按表3—3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本部分设加分一项:(1)掘进工作面实现生产班单班岗位人员减少至6人及以下。计算方法:实现本项应用或功能得分加10分。

(四)综采系统
回采工作面采用资源条件适应型综采技术与装备,采用智能控制和可视化远程干预技术,应用采煤机记忆切割系统、液压支架电液控制及智能集成供液系统、图像视频远程跟踪系统、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及液压支架协同控制系统、远程控制平台等成套装备,实现地面(巷道)监控中心对综采设备的智能监测与集中控制,实现工作面智能化、少人化开采,综采工作面生产班单班岗位人员减少至7人及以下。鼓励采用远距离集中供液供电、开采环境快速感知技术和采煤机智能调控装置,提高智能采煤装备的自主开采作业能力。
按表3—4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本部分设加分两项:(1)综采(放)工作面工作区域实现5人及以下操作。(2)智能采煤装备开采作业过程中人工干预率低于20%。计算方法:实现本项应用或功能得分加10分。


(五)主运输系统
矿井应建设完善的煤炭运输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进行煤炭运输,运输系统应具备运量、带速、温度、跑偏、撕裂等智能监测、预警与保护功能,单条带式输送机实现智能无人运输,多条带式输送机之间应实现智能联动控制,实现煤流输送系统各带式输送机的远程在线监控和非PLC程序联锁控制条件下的智能控制功能;采用立井罐笼运输的矿井,应具备对罐笼提升质量、提升速度等进行智能监控,系统具备智能装载、智能提升、智能卸载等功能,能够与煤仓实现智能联动控制;赋存条件较简单的大型矿井,主运输系统应实现智能无人值守与远程集中控制。
按表3—5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本部分设加分一项:(1)主运输皮带实现机器人巡检。计算方法:实现本项应用或功能得分加10分。

(六)辅助运输系统
矿井应建设完善的智能辅助运输系统,车辆安全检测诊断、入井车辆自动称重、轮廓扫描实现入井车辆的源头管控,通过车辆精准定位系统实现车辆的实时测速、超速报警、失速抓捕、井下红绿灯管控。轨道运输物资采用编码体系进行集装化管理;采用机车进行运输,则实现机车位置的精准定位、无人驾驶与智能调度;采用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则实现无轨胶轮车的精准定位与智能调度,物资装卸实现自动化;采用多种运输方式进行综合运输,则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接驳应实现自动化,最大程度降低井下辅助运输作业人员数量与劳动强度。按表3—6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七)综合保障系统
矿井应建设完善的综合保障系统,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具备集中控制功能,井下风门具备基于感知信息的智能开启与关闭,具备瓦斯、风压、风速、风量等智能感知能力,并基于感知信息自动进行预警与控制,实现通风系统的无人值守与远程集中控制;固定排水作业点实现基于水压、水位的智能抽排,排水系统与水文监测系统实现智能联动;供电系统具备智能防越级跳闸保护功能,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实现无人值守;综合保障系统各监测数据应接入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及智能联动控制。
按表3—7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八)安全管控系统
根据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及灾害类型,矿井应建设完善的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存在瓦斯灾害的矿井,应建设完善的瓦斯智能感知系统,并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上传、分析、预测、预警,瓦斯监测数据与通风系统、避灾系统等实现智能联动控制;存在水害的矿井,应建设完善的井上下水文智能动态监测系统,并与排水系统、避灾系统等实现智能联动控制;存在煤层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应建设完善的束管监测、光纤测温等系统,以及灌浆、注氮等防灭火设施,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上传、分析及联动控制;矿井电气设备、带式输送机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应设置完善的火灾感知装置及防灭火系统,并实现智能联动;矿井应建设完善的顶板灾害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基于监测分析结果进行顶板灾害的预测、预警;具有冲击地压灾害的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监测、预测与预警系统,实现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有效预测、预警;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智能灾害综合防治系统,实现多种灾害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与智能联动控制;入井人员装备与安全管控系统智能联动,实时采集相关信息。
按表3—8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九)经营管理系统
矿井应建设完善的智能经营管理系统,能够对生产系统与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有效融合,通过数据分析与模型构建进行矿井智能排产、分选、运输等的智能调度;建立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市场分析、煤质管理、生产调度管理、材料与设备综合管理、能源消耗管理、综合成本核算等的智能化运行。
按表3—9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十)露天煤矿卡车无人驾驶系统
建立路权管理、故障预警、协同作业管理系统,实现卡车路径自动规划、障碍物智能避让、安全精准预警等功能,具备无人行驶、远程监控。
按表3—10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本部分设加分一项:(1)建立与其他车辆、设备协同作业管理系统。计算方法:实现本项应用或功能加10分。

基于智能化运算平台和智能化煤矿信息基础设施,采用重点作业环节、重点风险地点视频识别及其他技术手段,实现露天矿工业设备集中控制、破碎机/移动式破碎站远程控制、胶带系统无人值守和边坡实时监测、预警,提高安全保障程度。
按表3—1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