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
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7〕6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铁路局局属各单位,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年印发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第81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2017年5月17日
请关注官
方微信号
版权所有: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技术支持:《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社 京ICP备17058264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 邮政编码:100013 杂志论文投稿邮箱:mtjgly@vip.163.com
热线电话:010-84282171 杂志广告联系QQ:369181566 网站投稿邮箱:369181566@qq.com
关键词: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加工 煤炭利用 煤炭洗选 煤炭节能 煤炭环保 煤化工 煤炭综合利用 煤炭转化 煤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