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督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地方、企业对照国家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自查自纠,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督促整改;对捏造、散布煤炭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价格行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及时查处,努力保障能源市场平稳运行,为能源保供稳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释放先进产能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将深入企业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放管服”各项要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影响产能释放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并行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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