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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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希纯 010-81929636 010-819296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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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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