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继续支持“煤改电”用电价格市场化: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代理居民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煤改电”用户参加市场交易,谷段输配电价标准按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居民购销差价的50%执行。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采暖用户,市场交易电量峰段、平段输配电价,按现行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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