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对照“中华环境友好友好企业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提出咨询申请。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中华环境友好技术咨询中心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在认真审议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查报告后,于2011年10月21-25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技术咨询。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九龙矿、九龙矸石热电厂、薛村矿、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选煤厂、马头选煤厂等6家单位的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考察、交流,针对问题提出质疑,并给予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对照“中华环境友好矿井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 “中华环境友好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 、“中华环境友好选煤厂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等相关标准,专家组认为该6家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遵守法律法规、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符合技术咨询标准的要求。经过讨论,最终认为满足“中华环境友好企业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的相关标准,建议授予“中华环境友好单位”称号。(环保部供稿)
请关注官
方微信号
版权所有: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技术支持:《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社 京ICP备17058264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 邮政编码:100013 杂志论文投稿邮箱:mtjgly@vip.163.com
热线电话:010-84282171 杂志广告联系QQ:369181566 网站投稿邮箱:369181566@qq.com
关键词: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加工 煤炭利用 煤炭洗选 煤炭节能 煤炭环保 煤化工 煤炭综合利用 煤炭转化 煤质